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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
Jun 23, 2017 9:52:14 PM

       从低效资产处置的模式来看,目前来说,最有效的方式为资产管理中心模式,资产管理中心模式是一种专业化,市场化的资产处置方式,在此模式的基础上,笔者来介绍对低效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

  一,通过法律程序对债权资产进行追偿

  其主要方式有直接催收、诉讼(仲裁)追偿、委托第三方追偿、破产清偿等,是最直接的低效资产处理方式。这主要适应于与企业有资金、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战略客户等,它要求低效资产的形成有完备的证据链,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缺陷,当不良资产的追偿已经进入法律程序时,往往意味着对方已经无力偿还款项,或者双方的合作关系已经破裂,在追偿上可能存在人为障碍,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收款项的呆坏账损失约占资产损失总额的40%,因此,债务追索在国企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占有很大的工作量。债务追索主要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债权。一般来说,不良资产的债权是比较清晰的。但也存在不明确的情况,如由于工作疏忽和对国家利息政策掌握不一致等方面的原因,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债务本金和利息的计算上可能产生不一致。另外还有~种特殊情况,就是由于债务人合并、分立、重组等多方面的原因,债务人的法律主体可能发生了变化,如债务人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撤消而未进行清算。对此,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将其主管部门或债务变更后的当事人作为偿债主体进行追索。

  此外,资产管理中心向主债务人主张债权应当注意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进行,否则,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在处置不良资产的工作中,由于历史原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法律保护,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也比较常见。

  二,运用市场手段对低效资产实施转让

  主要包括出售、拍卖、竞标、竞价转让和协议转让等方式。这种做法透明度高,在转让前,资产管理中心往往会详尽披露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信息,最大限度地提高转让过程的透明度。其优点是可以按照市场化的定价处理低效资产,特别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相关主体参与竞价,使低效资产的处置收益最大化。在实际操作中,不良资产处置主要实行“评处分离、审处分离、集体审查、分级批准、上报备案”的办法。具体程序由资产管理中心制定处置方案,经征询资产评估、资金财务、法律等部门意见后,将处置方案及相关资料(如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提交审核机构审查,通过后方实施。以出售方式处置资产,原则上应先经合法、独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参照评估价值确定折股价或底价,并合法、合理地评估、认定回收资产的公允价值;以竞标、竞价方式处置资产,在处置资产的过程中应及时取得有关评估、竞标、竞价、公示、公证的法律文书。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至少有3家及其以上投标人投标方为有效;以拍卖方式处置资产,应采取公开方式选择有资质的拍卖中介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进行,拍卖底价的确认按资产处置程序办理。

  三,通过机制设计实现债务股份转换

  因受客观条件限制,当某些资产不能实施法律追偿,也不宜实施转让时,资产管理中心可考虑采取实施债权转换,将不良资产内化。通过债权转股权或以实物类资产出资入股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时,应综合考虑转股债权或实物类资产的价值、入股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以及转股股权未来的价值趋势等,这需要科学的机制设计,同时要结合企业的战略定位做出合理的决策。

  在实际操作中,债转股是比较常见的方式,通常会采取以下程序:第一步确认债权,明确本金、利息和其他损失;第二步论证债转股的可行性,主要包括:产品的市场分析、资产的量化和产权明晰程序、设备的先进程度、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经营层的品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可行性等方面;第三步由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对债转股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第四步由律师出具产权和债转股可行性的法律意见书;第五步签订‘债转股协议书”,资产管理中心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四,按照国家规定核销确定不良资产

  当有些低效资产确定为不良资产难以处置时,资产管理中心可依据国家规定予以核销。此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资产管理中心制定核销业务操作规程,严格核销程序和条件,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建立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对已核销不良金融资产应建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并择机清收和处置。在实际操作中,不良资产核销方便直接,但也更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资产管理中心应在严格把关、层层落实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资产清理,对清查出的拟核销的不良资产逐项逐笔说明核销原因,相关业务经办人员、鉴定人员及技术负责人、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纪委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签字确认,并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就是否建议核销及核销数额发表明确意见。对核销不良资产审定的结果及相关资料要进行公示,并对公示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职工意见等)做出书面说明。
    (转自:资产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