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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第一百零四加油站实物资产转让

已终结
终结时间:
7,872次围观
289万元
——
50万元
项目已终结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韩女士 0311-66635105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韩女士 15511377198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交易须知
  • 完整公告
  • 相关附件下载
  • 竞价记录
资产概况

本次处置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持有的第一百零四加油站实物资产,加油站位于唐山市遵化市建明镇接官厅村北。

1.土地使用权证号:遵国用(2004)第218号,土地使用权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第一百零四加油站,出让用地,面积1617.72平方米。

2.房屋建筑物证号:遵房权证建明镇字第01173号,证载权利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工司第一百零四加油站,砖混结构,共248.47平方米,其中:“工”字登记有误。

3.部分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5项,处于闲置状态。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使用权面积:1617.72平方米,但未标注坐标点,后期落宗存在面积变化的不确定性。双方同意并确认“土地面积”最终以行政机关确定并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为准,与转让方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面积差互不找补。

2.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登记权利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工司第一百零四加油站,其中“工”字登记有误。

3.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第一百零四加油站部分资产,不包括加油站所属的经营手续。受让方接收标的资产后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经营证照手续的,转让方可以在实物资产交付之日起180日内给予适当帮助,但不负有办理证照义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二)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本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319:00,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2117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111:00(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阶梯为1万元,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数额为1万元的整数倍。

各意向受让方持《资产勘查通知书》前往现场勘查标的实际情况,线上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包括《资产勘查通知书》、《承诺函》等,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即视为已了解标的基本情况并接受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瑕疵。

1、展示时间:20221月12日—2022年1月13日。

2、地点: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建明镇接官厅村

3、标展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5511377198

1)意向受让方必须遵守安排的勘查时间,并在安排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查,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私下相互邀约、与其他意向受让方一同前往现场勘查。如果遇到特殊情形,确实需要更改勘查时间的,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由河北产权市场会同转让方重新安排标的勘查时间。每家意向受让方勘查人数不超过2人,超出两次以上的要求,不再给予安排。

2)勘查时须遵守现场要求,按照现场指导人员安排的时间、地点和顺序进行勘查。不得以勘查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建/构筑物形态,更不得夹带任何现场物资出场。

3)勘查时须服从转让方人员的指导和陪同,禁止脱离现场指导人员视线范围,私自进入其它场所或空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勘查时须遵守转让方厂区管理的各项规定,禁止与周边居民或转让方其他人员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勘查现场严禁抽烟,也不得酒后进入现场勘查。需要戴安全帽或其它防护措施才能进入的场所,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6)意向受让方勘查现场时,若有拍摄需求,必须经转让方同意。未经批准私自拍摄的,转让方有权删除拍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意向受让方对现场勘查了解的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8)意向受让方经现场勘查了解《资产转让合同》、《承诺函》(样本)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签订交易合同之前,转让方不再接受最终受让方提出的勘查申请。

(9)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受让方对资产转让所涉及的标的、合同情况已全面调查和了解,受让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扣除受让方交纳的100%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转让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10)周边村民关系由买方自行处理。

11)土地证地址接官厅村北与营业执照地址遵化市建明镇接官厅村存在差异。

12)该站房产、构筑物及设备设施以现场实际交接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查标的时自行了解。

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完成资产交接及不动产变更登记后向受让方开具发票。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照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须知

一、《河北产权市场动态报价竞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制定。适用于交易方式为动态报价的资产转让项目。

二、转让方决定通过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由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组织实施。

三、动态报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

1)限时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网站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河北产权市场网站http://www.hebaee.cn/披露信息为准)。在此期间,竞买人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限时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连续报价周期组成,每个连续报价周期时长以项目公告为准。在每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期;在一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动态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除另有规定外,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3)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网站公告。除对报价底价应价外,各竞买人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

四、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陆河北产权市场网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五、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账户信息详见网站公告。

六、参加动态报价的竞买人(已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河北产权市场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已了解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承诺接受其全部内容。

七、竞买人应自行登录河北产权市场网站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八、标的信息详见网站公告。河北产权市场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内容发布,仅对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证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实物相符,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

九、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交易标的实物,并认可项目转让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意向受让方未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前往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不得以标的现状与公告不一致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主张任何权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十、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意项目公告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如因资格不符对转让方及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意向受让方须对其书面及交易系统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确认其报价无效,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并对其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活动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十三、河北产权市场将按以下方式之一向意向受让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1、到河北产权市场现场领取相关通知;

2、通过河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发送交易相关通知;

3、通过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地址邮寄相关通知。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普通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有关事项通知。请意向受让方确保其网上注册账户信息及承诺函等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及时查看通知消息。

十四、项目存在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人在满足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按照其他竞买人的报价即时行权。

十五、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交易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六、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如违反《须知》,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同意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须知》处置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十七、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按照公告载明的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支付其应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因受让方原因,受让方单方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因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项目未成交的,转让方有权委托河北产权市场再次组织交易活动。

十八、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索;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十九、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交割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保管、处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二十、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如受让方自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未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且未向河北产权市场提交书面异议并就《资产交易合同》的履行提交诉讼、仲裁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自行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二十一、未竞买成功且无违约责任的意向受让方,河北产权市场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十二、因意向受让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河北产权市场及竞价系统发布的网络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3、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4、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事项。

二十三、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河北产权市场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河北产权市场网站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二十四、因《须知》的履行或因与《须知》有关的其他方面而产生的任何问题、争议或分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河北产权市场或意向受让方任何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7日内,双方未能达成解决方案,则该问题、争议或分歧应由河北产权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的部分外,《须知》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第一百零四加油站实物资产转让
项目编码 GR2021HE1001054-2 挂牌价格 289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2-31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1-21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处置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持有的第一百零四加油站实物资产,加油站位于唐山市遵化市建明镇接官厅村北。

1.土地使用权证号:遵国用(2004)第218号,土地使用权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第一百零四加油站,出让用地,面积1617.72平方米。

2.房屋建筑物证号:遵房权证建明镇字第01173号,证载权利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工司第一百零四加油站,砖混结构,共248.47平方米,其中:“工”字登记有误。

3.部分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5项,处于闲置状态。

转让方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照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00746881123Q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河北 唐山市  路北区
住所/注册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人民政府西侧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付柏林
注册资本 业务无法提供
所属行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0433L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河北销售分公司加油站资产处置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1-06-21
批准文号 油财务【2021】96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28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办法》的要求向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2、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承诺函,表格见附件,意向受让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函》及《资产勘查通知书》回执;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法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函》及《资产勘查通知书》回执;

3、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向河北产权市场一次性交纳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受让后支付全部成交价款,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和成交价款均不计利息)。

4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河北产权市场确认报价结果后,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将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经查实到账后,到河北产权市场签字盖章确认并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视为违约,扣除受让方交纳的100%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优先用于补偿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服务费及对甲方的补偿。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5、受让方自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同时受让方交付的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并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受让方未按时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转让终止,扣除受让方交纳的100%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6、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7、本次交易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专用账户结算。交易双方签署了资产转让合同后,即视为受让方同意河北产权市场将成交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9、本次转让及标的过户、交接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10、标的资产的日常费用(不限于水、电、物业等)和税费均以资产交接之日为准,交接前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由受让方承担。

11、转让方自收到全部价款且取得河北产权市场出具的《报价结果通知单》之日为交接开始日。受让方持交易凭证、受让方身份证明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其中动产在15日内完成资产移交工作,不动产过户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完成过户工作,产权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2、自标的交接之日,标的资产的管理权交由受让方指派人员全部接管,履行资产看护、维护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使用权面积:1617.72平方米,但未标注坐标点,后期落宗存在面积变化的不确定性。双方同意并确认“土地面积”最终以行政机关确定并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为准,与转让方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面积差互不找补。

2.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登记权利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工司第一百零四加油站,其中“工”字登记有误。

3.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第一百零四加油站部分资产,不包括加油站所属的经营手续。受让方接收标的资产后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经营证照手续的,转让方可以在实物资产交付之日起180日内给予适当帮助,但不负有办理证照义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二)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本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319:00,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2117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111:00(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阶梯为1万元,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数额为1万元的整数倍。

各意向受让方持《资产勘查通知书》前往现场勘查标的实际情况,线上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包括《资产勘查通知书》、《承诺函》等,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即视为已了解标的基本情况并接受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瑕疵。

1、展示时间:20221月12日—2022年1月13日。

2、地点: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建明镇接官厅村

3、标展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5511377198

1)意向受让方必须遵守安排的勘查时间,并在安排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查,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私下相互邀约、与其他意向受让方一同前往现场勘查。如果遇到特殊情形,确实需要更改勘查时间的,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由河北产权市场会同转让方重新安排标的勘查时间。每家意向受让方勘查人数不超过2人,超出两次以上的要求,不再给予安排。

2)勘查时须遵守现场要求,按照现场指导人员安排的时间、地点和顺序进行勘查。不得以勘查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建/构筑物形态,更不得夹带任何现场物资出场。

3)勘查时须服从转让方人员的指导和陪同,禁止脱离现场指导人员视线范围,私自进入其它场所或空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勘查时须遵守转让方厂区管理的各项规定,禁止与周边居民或转让方其他人员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勘查现场严禁抽烟,也不得酒后进入现场勘查。需要戴安全帽或其它防护措施才能进入的场所,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6)意向受让方勘查现场时,若有拍摄需求,必须经转让方同意。未经批准私自拍摄的,转让方有权删除拍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意向受让方对现场勘查了解的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8)意向受让方经现场勘查了解《资产转让合同》、《承诺函》(样本)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签订交易合同之前,转让方不再接受最终受让方提出的勘查申请。

(9)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视为受让方对资产转让所涉及的标的、合同情况已全面调查和了解,受让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扣除受让方交纳的100%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转让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10)周边村民关系由买方自行处理。

11)土地证地址接官厅村北与营业执照地址遵化市建明镇接官厅村存在差异。

12)该站房产、构筑物及设备设施以现场实际交接为准。

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查标的时自行了解。

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完成资产交接及不动产变更登记后向受让方开具发票。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5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2-01-21 11: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转为交易价款。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据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河北产权市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资产勘查通知书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承诺函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韩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311-66635105
项目报名联系人 韩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15511377198
交易须知

一、《河北产权市场动态报价竞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制定。适用于交易方式为动态报价的资产转让项目。

二、转让方决定通过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由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组织实施。

三、动态报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

1)限时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网站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河北产权市场网站http://www.hebaee.cn/披露信息为准)。在此期间,竞买人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限时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连续报价周期组成,每个连续报价周期时长以项目公告为准。在每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期;在一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动态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除另有规定外,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3)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网站公告。除对报价底价应价外,各竞买人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

四、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陆河北产权市场网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五、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账户信息详见网站公告。

六、参加动态报价的竞买人(已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河北产权市场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已了解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承诺接受其全部内容。

七、竞买人应自行登录河北产权市场网站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八、标的信息详见网站公告。河北产权市场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内容发布,仅对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证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实物相符,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

九、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交易标的实物,并认可项目转让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意向受让方未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前往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不得以标的现状与公告不一致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主张任何权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十、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意项目公告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如因资格不符对转让方及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意向受让方须对其书面及交易系统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确认其报价无效,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并对其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活动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十三、河北产权市场将按以下方式之一向意向受让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1、到河北产权市场现场领取相关通知;

2、通过河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发送交易相关通知;

3、通过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地址邮寄相关通知。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普通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有关事项通知。请意向受让方确保其网上注册账户信息及承诺函等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及时查看通知消息。

十四、项目存在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人在满足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按照其他竞买人的报价即时行权。

十五、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交易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六、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如违反《须知》,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同意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须知》处置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十七、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按照公告载明的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支付其应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因受让方原因,受让方单方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因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项目未成交的,转让方有权委托河北产权市场再次组织交易活动。

十八、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索;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十九、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交割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保管、处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二十、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如受让方自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未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且未向河北产权市场提交书面异议并就《资产交易合同》的履行提交诉讼、仲裁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自行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二十一、未竞买成功且无违约责任的意向受让方,河北产权市场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十二、因意向受让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河北产权市场及竞价系统发布的网络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3、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4、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事项。

二十三、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河北产权市场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河北产权市场网站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二十四、因《须知》的履行或因与《须知》有关的其他方面而产生的任何问题、争议或分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河北产权市场或意向受让方任何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7日内,双方未能达成解决方案,则该问题、争议或分歧应由河北产权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的部分外,《须知》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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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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