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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转让一批机器设备及家具标的1

已终结
终结时间:
2,803次围观
0.8万元
0.8 万元
0.16万元
项目已终结 可联系项目组织方咨询详情
  • 项目咨询联系人
    魏女士 13331383760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魏女士 0311-66635111
  • 标的信息
  • 重要信息披露
  • 投资条件
  • 交易须知
  • 完整公告
  • 相关附件下载
  • 竞价记录
资产概况
机器设备1件(常压燃气锅炉)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本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00,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17: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4日11:00(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阶梯为0.03万元,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数额为0.03万元的整数倍。

标的一、标的二的受让方需是有资质的废品回收公司


     1.展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7日(工作时间下午四点,须与转让方提前联系预约)
     2.展示地点:路北区西山道5号。

     3.展示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13383052727或0315-2802169

意向受让方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查须携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用于查验,同时上交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还需上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需要交本人身份证身复印件一份。

各意向方看现场时请提前联系,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标的现状进行查勘,递交受让申请缴纳保证金即视同已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和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
     5.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诺《设备明细表》与现场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有权利到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实物资产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应该在挂牌公告期间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
   6.转让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7.标的资产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请各方投资人知悉并认真完成踏勘工作。
    8.其他详见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备查文件。
   9.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设备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不含任何地上地下资产。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特别提示: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受让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将无法进行报名)。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同意以不低于网络竞价系统显示的起始价出价,否则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则本承诺自动免除。各意向受让方不遵守此项承诺,均不应价,导致标的物无法成交的,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
转让方承诺及其他事项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照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交易须知

一、《河北产权市场动态报价竞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制定。适用于交易方式为动态报价的资产转让项目。

二、转让方决定通过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由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组织实施。

三、动态报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

1)限时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网站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河北产权市场网站http://www.hebaee.cn/披露信息为准)。在此期间,竞买人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限时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连续报价周期组成,每个连续报价周期时长以项目公告为准。在每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期;在一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动态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除另有规定外,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3)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网站公告。除对报价底价应价外,各竞买人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

四、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陆河北产权市场网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五、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账户信息详见网站公告。

六、参加动态报价的竞买人(已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河北产权市场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已了解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承诺接受其全部内容。

七、竞买人应自行登录河北产权市场网站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八、标的信息详见网站公告。河北产权市场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内容发布,仅对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证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实物相符,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

九、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交易标的实物,并认可项目转让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意向受让方未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前往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不得以标的现状与公告不一致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主张任何权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十、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意项目公告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如因资格不符对转让方及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意向受让方须对其书面及交易系统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确认其报价无效,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并对其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活动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十三、河北产权市场将按以下方式之一向意向受让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1、到河北产权市场现场领取相关通知;

2、通过河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发送交易相关通知;

3、通过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地址邮寄相关通知。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普通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有关事项通知。请意向受让方确保其网上注册账户信息及承诺函等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及时查看通知消息。

十四、项目存在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人在满足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按照其他竞买人的报价即时行权。

十五、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交易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六、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如违反《须知》,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同意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须知》处置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十七、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按照公告载明的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支付其应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因受让方原因,受让方单方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因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项目未成交的,转让方有权委托河北产权市场再次组织交易活动。

十八、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索;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十九、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交割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保管、处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二十、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如受让方自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未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且未向河北产权市场提交书面异议并就《资产交易合同》的履行提交诉讼、仲裁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自行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二十一、未竞买成功且无违约责任的意向受让方,河北产权市场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十二、因意向受让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河北产权市场及竞价系统发布的网络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3、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4、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事项。

二十三、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河北产权市场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河北产权市场网站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二十四、因《须知》的履行或因与《须知》有关的其他方面而产生的任何问题、争议或分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河北产权市场或意向受让方任何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7日内,双方未能达成解决方案,则该问题、争议或分歧应由河北产权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的部分外,《须知》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标的名称 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转让一批机器设备及家具标的1
项目编码 GR2021HE1001069 挂牌价格 0.8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1-30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2-1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本次标的转让采取分零转让,分机器设备和家具两大类,分八个标的:标的一:机器设备1件(常压燃气锅炉),转让底价8000元,

                                                                                                   标的二:机器设备2件(空气燃源泵),转让底价50000元。

                                                                                                   标的三:家具类10件,床、柜、衣架等,转让底价7770元。

                                                                                                   标的四:家具类15件,桌、椅、茶几等,转让底价9690元。

                                                                                                   标的五:家具类12件,桌、椅等,转让底价8300元。

                                                                                                   标的六:家具类12件,沙发、茶几等,转让底价16900元。

                                                                                                   标的七:家具类12件,沙发餐椅、茶几等,转让底价3985元。

                                                                                                   标的八:家具类4件,沙发、茶几等,转让底价5185元。


标的资产概况
机器设备1件(常压燃气锅炉)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照河北产权市场的要求填写、递交了有关表格、资料,本单位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照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河北产权市场按照本申报书的内容发布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0200MB1718663R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其他
所在地区 河北 唐山市  路北区
住所/注册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江洁
注册资本 业务无法提供
所属行业 国家机构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30200728793189M
批准单位名称 唐山市财政局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表
批准日期 2021-10-14
批准文号 ——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河北中惠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09-07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唐山市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21-11-03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0.8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0.8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办法》的要求向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① 河北产权市场确认报价结果后,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② 将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经查实到账后,到河北产权市场签字盖章确认并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视为违约,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3.受让方自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安全拆除协议》,见附件,同时受让方交付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并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受让方未按时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安全拆除协议》的,转让终止,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4、受让方处置转移标的物时,需遵守防疫规定,服从机关大院管理

     特别说明

本次转让标的物以实际状况为准(设备家具转让明细表仅供参考),不含任何地上地下其他资产。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受让须知

1.受让方人员进出转让方标的物存放现场,应严格遵守转让方各项管理制度,经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入场。

2.受让方特种作业人员应有相关部门颁发且在时效内的特种作业证。

3.拆除时间为每天08:30-17:30。

4.由于受让方操作引发的安全、环保、消防事故给转让方带来的损失和相关罚金(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消防罚金等)由受让方全额赔付。

5、拆迁搬运机器设备时,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需自行搬离现场。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转让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本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00,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17: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4日11:00(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阶梯为0.03万元,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数额为0.03万元的整数倍。

标的一、标的二的受让方需是有资质的废品回收公司


     1.展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7日(工作时间下午四点,须与转让方提前联系预约)
     2.展示地点:路北区西山道5号。

     3.展示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13383052727或0315-2802169

意向受让方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查须携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用于查验,同时上交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还需上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需要交本人身份证身复印件一份。

各意向方看现场时请提前联系,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标的现状进行查勘,递交受让申请缴纳保证金即视同已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和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
     5.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诺《设备明细表》与现场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有权利到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实物资产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应该在挂牌公告期间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
   6.转让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7.标的资产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请各方投资人知悉并认真完成踏勘工作。
    8.其他详见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备查文件。
   9.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设备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不含任何地上地下资产。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特别提示: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受让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将无法进行报名)。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同意以不低于网络竞价系统显示的起始价出价,否则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则本承诺自动免除。各意向受让方不遵守此项承诺,均不应价,导致标的物无法成交的,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16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1-12-14 11: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北大街支行
账号 3119016568104031130084234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转为交易价款。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据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河北产权市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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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转让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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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1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魏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3331383760
项目报名联系人 魏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311-66635111
交易须知

一、《河北产权市场动态报价竞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制定。适用于交易方式为动态报价的资产转让项目。

二、转让方决定通过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由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组织实施。

三、动态报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

1)限时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网站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河北产权市场网站http://www.hebaee.cn/披露信息为准)。在此期间,竞买人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限时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连续报价周期组成,每个连续报价周期时长以项目公告为准。在每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期;在一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动态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除另有规定外,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3)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网站公告。除对报价底价应价外,各竞买人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

四、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陆河北产权市场网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五、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账户信息详见网站公告。

六、参加动态报价的竞买人(已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河北产权市场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已了解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作规则》、《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交易规则的规定,认真阅读了本《须知》并承诺接受其全部内容。

七、竞买人应自行登录河北产权市场网站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八、标的信息详见网站公告。河北产权市场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内容发布,仅对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证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实物相符,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

九、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交易标的实物,并认可项目转让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意向受让方未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前往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不得以标的现状与公告不一致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主张任何权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十、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意项目公告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如因资格不符对转让方及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意向受让方须对其书面及交易系统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确认其报价无效,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并对其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活动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十三、河北产权市场将按以下方式之一向意向受让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1、到河北产权市场现场领取相关通知;

2、通过河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发送交易相关通知;

3、通过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地址邮寄相关通知。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普通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有关事项通知。请意向受让方确保其网上注册账户信息及承诺函等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及时查看通知消息。

十四、项目存在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人在满足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按照其他竞买人的报价即时行权。

十五、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交易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六、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如违反《须知》,河北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同意按照《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须知》处置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十七、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按照公告载明的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支付其应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因受让方原因,受让方单方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因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项目未成交的,转让方有权委托河北产权市场再次组织交易活动。

十八、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索;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十九、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交割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保管、处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二十、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如受让方自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未通知河北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且未向河北产权市场提交书面异议并就《资产交易合同》的履行提交诉讼、仲裁的,河北产权市场有权自行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二十一、未竞买成功且无违约责任的意向受让方,河北产权市场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十二、因意向受让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河北产权市场及竞价系统发布的网络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3、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4、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事项。

二十三、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河北产权市场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河北产权市场网站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二十四、因《须知》的履行或因与《须知》有关的其他方面而产生的任何问题、争议或分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河北产权市场或意向受让方任何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7日内,双方未能达成解决方案,则该问题、争议或分歧应由河北产权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的部分外,《须知》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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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记录
状态 竞买号 报价金额 报价时间
有效 无效 {{param.nickName}}(您自己) {{record.nick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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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biddingPrice|moneyToThousand}} 万元
用户行使优先权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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